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水利高質量發展,著力保障水安全,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持尊重自然、遵循規律,堅持系統觀念、系統施治,堅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堅持立足大局、服務大局,系統構建持久水安全、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先進水文化體系,推動水利事業更高質量、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發展,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提供有力水利支撐。

  (二)目標任務。積極謀劃“851”水利高質量發展藍圖,加快實施八大工程,建設水資源配置骨干網、防洪安全網、萬里碧道網、農村水利保障網、智慧水利網等5張網,推動我省水利現代化水平邁進全國第一梯隊。到2025年,廣東水網初步形成,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防洪減災體系進一步完善,水旱災害防御能力大幅提升;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執行有力,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效率明顯提高;萬里碧道骨干網絡基本成形,河湖生態保護治理水平大幅提升;農村水利基礎設施體系不斷完善,水利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水利工程綜合效益充分發揮,水利管理能力顯著增強,智慧水利體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廣東水網全面建成,形成與我省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相適應的水安全保障體系,水利現代化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二、建設五縱五橫的水資源配置骨干網

  (三)積極構建水網格局。加快編制廣東水網規劃。以自然河道和重大引調水工程為綱、以河湖連通工程和輸配水工程為目、以調蓄能力較強的水利樞紐工程為結,完善水資源配置和保障供給格局,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優化河湖生態系統保護治理體系,建設系統完備、安全高效、綠色智能、調控有序的廣東水網。

  (四)優化水資源配置。立足流域整體和水資源空間均衡配置,依托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等主要江河,加快建設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珠中江供水一體化工程、環北部灣廣東水資源配置工程、粵東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等,與東深供水工程一起,構建水資源配置骨干網。加強水庫挖潛增效及河庫連通,完善與“一核一帶一區”相適應的水資源配置格局。著力提高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水資源保障能力,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供水、深圳市東江取水口上移等工程規劃建設,實現“雙區”供水水源互聯互通、聯合調配。加強與港澳供水合作,保障安全優質供水。

  (五)加強供水水源保障。優化水庫空間布局,新建、擴建一批供水水庫。統籌實施水庫功能調整、降等報廢。建立水庫后汛期運行水位動態管理制度,科學利用雨洪資源。加快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推動縣級以上城市、供水規模10萬人以上的城鎮實現雙水源、多水源供水,促進都市圈水資源共建共享。

  三、建設江河安瀾的防洪安全網

  (六)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優化防洪工程布局,復核重點流域、區域防洪標準,以流域為單元構建江河安瀾的防洪安全網。加強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等大江大河及三角洲綜合治理,推動干流和重要支流堤防達標建設。到2025年,廣州、深圳城市中心區防洪(潮)標準不低于200年一遇,其他地級市城市中心區防洪(潮)標準不低于100年一遇。建立水庫常態化除險加固機制,2025年前全面完成現有及新增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建立健全山塘管理機制,加強安全運行管理。加快推進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持續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災害防治、農村重點易澇區治理。加強臨時蓄滯洪區建設與管理,提升超標準洪水防御能力。

  (七)提升極端天氣下水災害風險應對能力。完善極端天氣城市預報預警和公共服務設施防洪排澇應急響應機制,明確預警等級內涵,落實工作任務、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加強水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進洪澇風險圖編制及社會化應用,探索劃定洪澇風險控制線和災害風險區。加大排水管網建設力度,加快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建設。采取暗渠復明、山體截洪、深隧排洪等措施,推進城市防洪排澇大系統建設,建立完善流域、區域、城市協同匹配的防洪排澇體系。加強全球氣候變化對城市防洪排澇的影響趨勢和應對措施研究。

  四、建設秀水長清的萬里碧道網

  (八)強化河湖系統治理。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建立河湖生態流量管控制度,加強河湖生態監測與健康評價,實施河湖水域岸線空間分區分類管控。加強流域生態保護,將重要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規范劃定河流、湖濱緩沖帶,強化生態保護和修復。持續強化水污染防治,系統推進城鄉黑臭水體、農村小微水體整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小水電清理整改和綠色轉型升級。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推進生態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利工程生態化改造。

  (九)傳承和弘揚先進水文化。加強水文化遺產保護和挖掘,開展水文化遺產調查認定。以大中型水利工程為依托,推進水利風景區建設,打造愛國主義教育和水利科普教育基地。推動珠江水文化博物館建設。支持創作水文化藝術精品,講好大江大河故事,推動傳統水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深入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系列活動,扎實做好“時代楷模”東深供水工程建設者群體先進事跡宣傳學習工作,持續弘揚艱苦奮斗、甘于付出的奉獻精神。

  (十)打造綠色水經濟新業態。充分利用萬里碧道、中小河流治理、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等建設成果,帶動沿線產業升級和城市功能提升,促進休閑觀光、文化旅游、健康康養等綠色產業發展,推動形成“以水養水”新業態。探索差別水價制度,創新優質水資源價值實現路徑,推動建立省內重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動水上運動產業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水上運動中心。優化水經濟產業結構及區域布局,鞏固提升水經濟發展優勢。

  (十一)高質量建設萬里碧道。以碧道建設為牽引推動水安全補短板和水污染治理,打造安全行洪通道、自然生態廊道、文化休閑漫道和生態活力濱水經濟帶。按照“灣區引領、區域聯動、十廊串珠”總體布局,加快骨干特色生態廊道建設,構建秀水長清的萬里碧道網。

  五、建設優質普惠的農村水利保障網

  (十二)強化農村供水飲水安全保障。落實縣域統管責任,推進“三同五化”農村供水網絡體系建設,逐步實現城鄉供水同標準、同質量、同服務,推動規模化發展、標準化建設、專業化運作、一體化管理和智慧化服務。健全供水工程管理和水費收取長效機制。實行前期給予合理補貼、后期實行市場化管理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設運營管理。深入推進“千噸萬人”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抓好水源地環境整治。到2025年,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合格率達90%以上。

  (十三)加快完善農村水利設施。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推動將大中型灌區有效灌溉面積優先建成高標準農田。加快恢復并建設全省耕地范圍內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排灌設施,加強對小型灌區和撂荒地整治的灌溉用水保障,打通水源流到田頭的“最后一公里”。加快省級產糧大縣機電排灌工程建設。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配套完善農業供水計量設施。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修復農村河湖功能,推動農村水系治理與村莊布局優化、鄉村風貌提升有機結合。鼓勵以工代賑方式開展農村水利設施建設。

  (十四)加強農村水利設施管護。落實鄉鎮(街道)對小型水利工程的管護責任,加強基層水利管理能力建設。加強“五小”水利設施管護,完善管護標準和考評機制。鼓勵將農村水利設施納入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范疇,支持設立公益性管護崗位。大力扶持農民用水協會和專業合作社,參與設施管護和用水管水服務。

  六、建設智能高效的智慧水利網

  (十五)加快推進智慧水利建設。按照數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網統管”總體要求,高效推進水利專題建設。推進水利工程智慧化建設、改造與優化升級。構建數字孿生流域,開展智慧化模擬,支撐精準化決策,建設具有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功能的智慧水利體系。

  (十六)加快水文現代化建設。完善水文站網、監測、服務、管理和科技體系,加強水文監測手段自動化、信息感知立體化、數據處理智能化及服務產品多樣化建設,提高水文預測預報預警、分析評價和服務社會智能化水平。

  七、推進水資源集約節約高效利用

  (十七)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嚴格實施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加強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嚴格實施跨行政區域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健全用水總量管控指標體系和管控機制。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控制、用途管制及監督考核。加強地下水超采區監管和綜合治理,實施地下水取水總量、水位雙控制度。

  (十八)深入實施節水行動。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強化計劃用水和用水定額管理,從嚴控制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嚴格執行節水評價制度。加強節水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全面推進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鼓勵非常規水源利用。

  (十九)深化水權水價水市場改革。健全水價動態調整機制,發揮水價的經濟杠桿作用。統籌考慮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節水要求,按規定合理調整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自來水價格等。嚴格執行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積極培育和發展水權交易市場,引導區域間、行業間、用水戶間開展水權交易。

  八、推動水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十)加強依法治水管水。深化水利行業“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定修訂農村供水、節約用水、水利工程、水量調度、流域生態廊道保護等重點領域涉水法規規章。加強水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執法機制,推進多部門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完善水利行業監督體系,強化涉水事務監管。強化信用管理,規范水利建設等市場主體行為。創新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涉水事務協作管理機制。

  (二十一)持續推進河湖長制。完善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強化各級河湖長及河湖管理單位責任。嚴格落實河湖長工作述職和河湖長制考核,建立河湖長制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制度。充分發揮各級河長辦組織、協調、督辦作用,形成河湖管理保護合力,提升“流域+區域”協同治理水平。推動設立巡河員、護河員公益崗位,加強河湖巡查管護。加強河道、入海河口采砂和建設項目管理,打擊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河道水域等違法行為。

  (二十二)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落實水利工程分級管理責任,實施標準化管理。市、縣(市、區)政府應將社會效益為主、公益性較強的水利工程管理費的差額部分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統籌各級財政資金及水費收入用于水利工程管護。完成規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劃定,加快確權頒證,推動水利工程固定資產登記入賬工作。培育水利工程管護市場,鼓勵發展物業化、專業化管護企業,對鎮村負責管理的水利工程,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等專業化管護。

  (二十三)強化水利工程安全風險防控。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應急體系,加強應急演練,強化跨部門、跨區域協調聯動。加強水利工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加強流域統籌管理。完善流域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流域管理機構在防洪、供水、生態、灌溉、航運、發電等方面的協調作用。建設流域水工程調度平臺,加強流域統一調度。優化新豐江水庫、高州水庫、鶴地水庫等流域控制性水庫管理體制。加強與周邊省份在水資源調度、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等方面合作。

  (二十五)夯實水利人才與科技支撐。支持培育水利行業院士、勘察設計大師,加快水利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及水利人才創新團隊建設。推動基層水利人才建設,實施“訂單式”培養。完善我省水利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多學科融合的現代水利工程和科學技術研究,推進水利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六)加大水利投入和投融資力度。統籌財政預算資金和地方債券資金,發揮政府投資帶動作用,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及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規劃總投資800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十四五”期間完成水利投資4000億元以上。對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的政府投資水利項目,經省認定符合條件的,按項目所獲中央預算內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省級資金支持。加大對欠發達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整合使用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傾斜支持農田水利建設、農村供水保障等。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完善、組建省和地級以上市水利投資主體。遵循市場化原則,以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為底線,合法合規、積極盤活水利資產,鼓勵轉讓項目經營權、收費權,探索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和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手段,統籌回收資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

  (二十七)強化水利工程建設要素保障。加強水利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對重大水利工程用地、用林、用海等予以優先配置、強化保障。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水利項目和納入省重大項目清單的單獨選址水利項目,按規定由國家指標保障。加大對用地指標、水田指標和規劃許可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快推進項目落地。

  (二十八)創新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區域協作機制。建立跨行政區域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水資源費合理分配制度,完善水資源費管理機制。鼓勵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水源區與受水區加強交流合作,加強工程運行保障措施研究,建立健全互利共贏、協同發展的長效機制。

  十、加強組織保障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進水利高質量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定期研究水利高質量發展工作。各級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水利重大項目建設總指揮部要牽頭抓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統籌推動工作落實。水利部門要加強系統謀劃,各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三十)強化考核激勵。科學制定水利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標準,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在每年3月底前向省政府報告上年度水利高質量發展工作。對在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效明顯的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激勵。

  (三十一)狠抓舉措落實。實施水資源優化配置、防洪能力提升、萬里碧道、河湖生態保護修復、農村水利保障、智慧水利、水文現代化和水利治理能力提升等水利高質量發展八大工程,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督促檢查,推動落地見效。

  (三十二)匯聚治水力量。堅持“開門治水”,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專家論證、公眾參與的決策機制。搭建市場和社會力量協同參與平臺,推動政府、市場、社會協同發力。廣泛開展水情教育和節水宣傳,積極組織節水護水、巡河護河等志愿服務活動,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水利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