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資源管理工作要點

  2020年,水資源管理工作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3·14"重要講話精神、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在中央財經委第六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堅持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認真貫徹落實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以解決水資源短缺、水生態損害等突出問題為導向,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為工作目標,進一步強化水資源監管基礎,落實強監管各項措施,提升水資源監管能力和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動解決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問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一、合理分水

  1.制定出臺生態流量管理政策措施。制定出臺關于做好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生態流量確定的原則、程序、方法和保障措施。提出全國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工作方案,制定生態流量保障重點河湖名錄。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區域內生態流量確定工作方案。

  2.確定一批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目標并抓好落地實施。發布實施第一批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新確定一批重點跨省江河和重要湖泊的生態流量目標。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一批省內重點河湖的生態流量目標。對已確定生態流量目標的河湖,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一河一策"編制實施方案,強化各項監管措施,抓好生態流量目標落實。

  3.編制水資源開發利用分區管理方案。開展現狀全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評價,識別水資源開發利用過度、適度、較低的流域和區域,結合流域綜合規劃、國家主體功能區劃、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布局等,劃定水資源開發利用分區,提出水資源開發利用分區管理方案。

  4.加快推進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加快推進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實現年內一批具備批復條件。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年內要按計劃完成一批省內跨市縣江河的水量分配工作,做到應分盡分。

  5.開展地下水管控指標劃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尤其是存在地下水超采問題的省份,要按照《地下水管控指標確定技術要求》,組織開展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水位等管控指標劃定,為地下水管理保護和超采治理提供依據。

  6.加快開展各地可用水量確定工作。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通過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標劃定等工作,加快明確各地市的地表水可用水量(細化到河流)、地下水可用水量(細化到各縣級行政區)、非常規水利用量(下限或占比)。黃河流域要盡快確定干流及重要支流主要控制斷面的生態流量目標,確定地下水水位、水量管控指標,確定流域內各地市可開采利用的地表水量、地下水量、外調水量、非常規水量。

  二、管住用水

  7.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以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工作為主線,針對取水單位和個人取用水行為不規范的問題,以及取用水管理中存在的不到位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長江、太湖流域要針對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反映出的問題,分類施策推進整改,年內盡快完成整改任務,推動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秩序明顯好轉。其他流域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要求,盡快啟動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工作,摸清取用水工程及取用水管理情況,查明存在的問題,依法推進問題整改,整治規范取用水行為。

  8.強化水資源監測體系建設。對水資源監測的目的和目標、實現目的和目標的措施及方法等進行深入論證,在總結黃河有關經驗和剖析典型河流的基礎上,研究提出全國水資源監測體系建設總體方案。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水資源管理需求和事權劃分,加快水資源監測設施建設,優化監測布局,提升監測能力,抓實水資源監管。強化取水單位和個人的計量主體責任,對未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整改。做好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按照水資源強監管的要求完善系統功能,加強實際應用。

  9.推進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提出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清單,制訂對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的政策措施,明確取水許可禁限批的實施范圍、項目類型、具體措施等。水資源超載地區要嚴格執行取水許可禁限批政策,強化水資源的剛性約束作用。

  10.實施黃河流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水資源監管。編制并實施黃河流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水資源監管方案。黃委和流域內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盡快完成流域內各地市的可用水量確定,建立健全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通過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對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強化水資源監測等措施,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要求;對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的河流和地區,督促開展治理工作。

  11.嚴格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依法規范取用水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探索推進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推進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分類管理。

  12.加強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年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用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的通知》(辦資管函[2020]77號)要求,針對問題"一省一單"抓緊編制整改方案,逐項明確整改措施,組織做好整改工作。更多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抽查、暗訪,做好2020年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管理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責,提高水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13.做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終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圍繞關鍵指標是否完成、重要措施是否落實見效、突出問題是否得到整改等,做好"十三五"期末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發揮考核的激勵和鞭策作用,推動生態流量管理、江河水量分配、用水總量控制、取用水監管、地下水超采治理、飲用水水源保護等重點任務落實。

  14.全面推廣取水許可電子證照。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全面推廣應用取水許可電子證照,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年底前要基本具備取水許可電子證照發放能力,實現取水許可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互認,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15.切實加強用水統計管理。部署《用水統計調查制度(試行)》實施工作,建立用水統計調查名錄,健全用水統計工作體系,強化用水統計調查主體責任。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開展用水統計調查工作,抓好統計調查對象名錄庫建設,做好用水統計調查數據填報,加強用水統計數據質量審核,提升用水統計服務能力和水平。

  16.穩步推進水資源稅改革。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全面推開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政策措施。已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的地區,要認真總結經驗,積極加強部門協作,妥善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未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的地區,要對本地區水資源費征管情況進行摸底,對稅改后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研判,在稅額標準、征管模式、支持和保障政策等方面做好推開試點的準備。

  三、強化護水

  17.編制重點區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護總體方案。結合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成果,確定京津冀以外的重點地下水超采區域和地下水開發利用臨界區域,并分類確定重點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標、措施以及地下水開發利用臨界區域保護要求及措施。

  18.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監督管理。研究地下水管理監測需求,完善地下水監測體系,強化地下水監測成果利用。制訂地下水開發利用監督管理辦法,規范地下水開發利用行為。建立地下水水位變化通報機制,依托地下水監測體系,對存在地下水超采問題的地區,依據地下水水位變化情況進行排名,并以適當方式通報。

  19.落實好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統籌用好南水北調、引黃、引灤、當地水庫、再生水等水源,對21條(個)河湖進行生態補水。京津冀地區要繼續推進地下水水源置換,嚴格地下水利用管控,加快關停城鎮集中供水覆蓋范圍內自備井;完善備用功能自備井登記、建檔工作,制定應急啟動預案,明確啟用條件和程序,做好維護與監督;加快完成地下水超采區現狀評估,形成工作底圖。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受水區要持續推進地下水壓采及其評估工作。

  20.推進其他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河南、山東、山西等省份要加快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因地制宜制定年度治理方案,做好年際間治理目標、措施的銜接,確保綜合治理措施落地,達到預期成效。存在超采問題的其他省份,要抓緊制定完善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方案。組織啟動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評價工作。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要加快推進內蒙古西遼河流域治理,多方爭取中央和地方投入,切實加強水資源監測和取用水管理。

  21.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水利工作任務。組織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涉及水利的任務落實。制定并印發2020年工作計劃,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并總結上報落實情況。

  22.有序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針對不同水源類型明確管護范圍,加強水源監測,提高飲用水水源供水保障水平。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飲用水水源保護中的主體責任, 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四、加強研究

  23.認真開展黃河流域重要問題研究。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做好黃河流域"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黃河流域堅持量水而行原則、黃河流域農業灌溉規模控制、氣候變化對黃河流域水資源影響等重要問題研究。

  24.加強水資源宏觀戰略研究。按照水利重大科技問題研究工作部署,做好水資源宏觀戰略研究,重點從概念、標準、手段、對策和布局等方面,研究謀劃我國中長期水資源安全保障的戰略目標、戰略舉措和行動。

  25.做好新時代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研究。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當前水資源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做好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研究,重點圍繞"堅持和鞏固什么""完善和發展什么",研究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需求。

  五、抓好黨建

  26.切實提升黨建工作質量。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著力推進理論學習經常化、組織建設規范化、組織生活多樣化、改進作風持續化、廉政建設制度化,提升黨建質量,加強隊伍建設,推動中心工作。

  27.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務實的態度和措施,著力解決水資源管理領域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部黨組相關實施辦法,落實水資源管理領域廉政風險防控要求。

  28.大力弘揚新時代水利精神。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加強干部培養,優化人員配置,不斷提高水資源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弘揚"忠誠、干凈、擔當,科學、求實、創新"的新時代水利精神,為水資源強監管提供有力保障。